2007年11月24日星期六

佛學淺談

佛教之三法印,為八萬四千佛法之宗,不離此道。

1. 諸行無常,觀一切經常變化,觀萬物復生復滅,觀此死他生,觀所有相依相存。證各事物無分別,不過是形態上暫時的顯現有所不同,證得萬法如一,實不生不滅的整體。

2. 諸法無我,觀我的一切如幻如風,我心瞬息萬化,時兩時晴。尋覓我的所在,不在每刻幻變的身體中,不在每刻幻變的心境中,證無我之所在,所謂的我只是幻有,從外在的整體分割出來的部分而已。 證整體與部分不二,外內相同,物我無異,證無分別智。既與萬物同在,同生同滅,或不生不滅,能得自在,能得安寧,所以

3. 涅盤寂靜。

色、空之義

色是所有東西的外相。 世界本來一片混沌,因為人有眼耳等覺知而把萬物分別出來。

萬物雖然各有分別,外相各有不同,可是透過人的觀察可知萬物其實是互為轉化的,是一體的,互相交流影響的。 體悟萬物其實是相同的,就是空。

萬物就好比不同的器官細胞,空就好比人體中運行的能量。 細胞是渺小的個體,卻也是整個人體能量的一部分,細胞由整體產生,卻也可以分解成為能量。 所以色能化為空,空也能產生色,個體是整體的一部分,整體也透過個體顯現和運作。 究其終理,色不異空,空即是色,兩者是一體二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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